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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22-12-02 05:39:42
为进一步提升科技管控能力,规范道路交通秩序hth华体会,预防和减少道hth华体会路交通事故,皋兰县公安局在全县道路主干道新建“电子警察”交通技术监控抓拍系统33处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》、《甘肃省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使用管理规定》等相关法律规定,皋兰县公安局将于2022年12月4日零时起,正式启用新建的33处“电子警察”交通技术监控抓拍系统,对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信息和证据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信息平台,并予以行政处罚。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:
1.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(违法代码:1120,处罚结果:记1分、处罚50元);
2.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线.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(违法代码:1116,处罚结果:记1分、处罚200元);
4.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.机动车逆向行驶的(违法代码:1373,处罚结果:记3分、处罚200元)hth华体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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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标题:《皋hth华体会兰县公安局关于启用新建的“电子警察”交通技术监控抓拍系统的公告》